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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辅导资料: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点

2013-3-25  来自于:课评集

  公路工程辅导: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制动有效,运输时严禁人料混装;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2.进出隧道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3.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机械装碴时,隧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4.卸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站在斗内扒碴。

  5.洞内运输车速不得超过10km/h;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和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在洞内倒车或转向时,应开灯鸣号,并设专人指挥;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车辆碰撞;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碴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7.洞外卸碴场地应保持一段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防止运输车滑翻。

  四、隧道施工支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井加木楔塞紧‘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其梢径不得小于2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以防整体构件或连接构件滑落伤人,损伤机械;安装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钢支护连接牢固,防止钢支护倾覆、扭转、变形等情况发生,钢支护脚部应设锁脚锚杆,防止钢支护下沉及水平收敛,钢支护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5.喷锚支扩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伤人。注浆管唢嘴严禁对人放置。

  6.应定期对锚杆抗拔力进行试验,防止锚杆滑脱造成事故;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l.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必须丈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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