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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辅导资料:架体稳定

2013-3-31  来自于:课评集

  建筑工程辅导资料:架体稳定

  1、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1)连墙件的设置:架高45m以下时,垂直≤6m,每两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2)水平架的设置要求:架高45m以下时,每两步门架设置一道;架高45~60m时,水平架应每步门架设置一道。(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

  2、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件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字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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