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当事人之间通过订立合同设立的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称为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在我国习惯上也称之为“致人损害之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力口,致位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