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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学习资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2013-3-18  来自于:课评集

  建设工程经济辅导: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②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③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④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2)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3)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导致适用税率变化的,必然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产生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变化,在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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