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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辅导资料:砌体结构的特点及构造要求(二)

2013-3-7  来自于:课评集

  三、砌体结构的主要构造要求

  墙体的构造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伸缩缝、沉降缝和圈梁。

  伸缩缝两侧宜设承重墙体,其基础可不分开;

  沉降缝的基础必须分开。

  圈梁的作用:

  圈梁可以抵抗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内产生的拉应力;

  同时可以增加房屋结构的整体性;

  防止因振动(包括地震)产生的不利影响。

  圈梁的宽度宜与墙厚相同,当墙厚h≥240m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h/3.

  四、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书上知识点很多,罗列几个参考)

  1.多层砖房设置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240mm× 180mm;

  2.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

  3.墙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

  4.构造柱应伸入室外地面标高以下500mm;

  5.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190mm×190mm;

  6.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7.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其他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匀布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4m.

  8.楼梯间墙体应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6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带,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纵向钢筋不宜少于2φ10.

  9.多层小砌块房屋的女儿墙高度超过0.5m时,应增设锚固于顶层圈梁的构造柱或芯柱;墙顶应设置压顶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φ10;

  10.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