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经济辅导:利息计算
表1Z101029-1中第5年还本资金来源440万元是怎么计算而来?
在各年利息计算中,建设期I的计算公式为什么要乘以1/2,这个1/2从什么公式中得出来的?为什么运营期利息的计算不再乘以1/2?
解答式:Pd=(5-1) 354.72/440=4.8 是否有误?其中354.72 根据题意是指盈余当年偿还本金,而公式1Z101029-2中 应是“盈余当年可用于还款的余额”, 其值是否应为354.72 21.28,解答是否应改为Pd=(5-1) (354.72 21.28)/440=4.85?
答:(1)第5年还本资金来源440万元是根据国家财税规定及投资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以可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上有:利润、折旧、摊销费及其他收益,据此即可理解数据来源。
(2)根据1Z103015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即可知建设期贷款利息I计算。
运营期利息的计算不再乘以1/2,其因为建设投资借款在生产期发生的利息假定是期末偿还,所以应全年计息。此外利息支出已计入总成本费用通过销售收入回收,所以不再计入借款本金。
(3)计算没问题,因为当年应付利息21.28万元,已计入总成本费用,所以不再计入当年应偿借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