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妇联组织人员根据招聘工作方案设置的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对象,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工作请关注湖州人事人才网首页“公示公告”栏。
3.笔试
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内容:回答问题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排序,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5.体检
由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其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6.考察
由市妇联会同南太湖幼儿园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考察办法执行。
7.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常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