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合格考生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由下一名递补。
2.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四、管理方法及薪酬待遇
招聘录用的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暂定一年,从2013年春季起,期满,根据需要可续聘。
薪酬待遇按高栏港经济区现行临聘教师待遇执行,月薪3000元起。有初级职称者月薪35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录用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先。
(二)凡涉及递补的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可按岗位和考生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审查档案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2.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本次受聘的在园临聘教师可参加高栏港经济区中心幼儿园事业单位入编招聘考试。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504.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栏港经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附件:1.高栏港经济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