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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金融专业辅导资料:金融企业的投资业务及相关例题(二)

2012-12-25  来自于:课评集

  三、证券公司的投资业务

  (一)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

  1、含义

  综合类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利润的行为。

  2、范围

  (1)上市证券的自营业务包括股票、债券、基金;

  (2)承销业务中涉及的自营业务,如余额包销;

  (3)场外市场的自营业务,如上市公司的法人股、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证。

  3.原则

  (二)证券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监管要求:以自有资金对直接子公司投资,金额≤证券公司净资本15%;

  【例题】综合类券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应遵循( )的原则。

  A.自营和其他业务分账经营、分业管理

  B.自营和其他业务分账经营、混业管理

  C.自营和其他业务并账经营、分业管理

  D.自营和其他业务并账经营、混业管理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管理原则。

  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应遵循分账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教材P126)

  四、财务公司的投资业务

  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40%,长期投资/资本总额≤30%

  五、信托公司的投资业务

  限定范围: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但不得以固有资产进行实物投资。 【10真题】

  【例题】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可以投资( )。

  A.金融类公司股权 B.商业类公司股权

  C.金融产品 D.自用固定资产

  E.非自用固定资产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信托公司的投资业务范围。

  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的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