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学习资料: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准则
1.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2.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公正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为应当公正。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公正的原则与公平的原则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其共同之处在于创造一个公平合理、平等竞争的投标机会。其不同之处在于二者的着眼点不同,公平原则更侧重于从投标者的角度出发。考察是不是所有的投标人都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而公正原则更侧重于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角度出发。考察是不是对每一个投标人都给予了公正的待遇。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例如。在投标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的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即违反了这一诚实信用原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