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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学习资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2012-12-20  来自于:课评集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资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5月1日发布的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⑧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引(洪)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l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③体育、旅游等项目;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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