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试卷进行雷同检测,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处理,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
(二)根据《关于200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53号)文件精神,对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考生发放成绩通知书。
(三)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每人60元。考务费的缴交由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联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四)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 考生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2)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或考生自行携带符合规格的相片(见附件3)电子版、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核对后上传相片。
2. 在报名流程中,必须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和成功上传相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3. 已在报名系统指定照相点成功上传相片的考生,本次考试可使用原有相片,无须重新采集。
4. 考务费的缴交原则上要求由考生网上报名时利用银联系统网上缴费,未能在网上成功缴费的,可在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前,打印《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4),持《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联系电话:85597377)办理缴交考务费手续,凭缴款通知书,再到相应银行网点缴费。
(四)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的相关征订工作,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2. 指定照相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3. 相片规格及要求
4.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