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赣州安远二中招聘35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年赣州安远二中招聘35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7  来自于:课评集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选聘、面试审核、择优聘用、强化监督”的办法进行。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县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远县第二中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797-3732528,联系人:钟老师13879760196.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先凭学校开具的证明)。(2)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和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审查报名者资格条件。

  4、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局[1990]59号、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0]5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招聘办法

  (一)录用办法。与各学科专业对口的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审核和面试符合条件的,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录用:1、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2、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3、安远县户籍生源优先;4、优秀毕业生优先。符合录用条件的各学科专业毕业生先来先录,分专业录满计划数为止。

  (二)体检。根据报名情况,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递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核。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视为审核不合格。因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证书审核未通过而造成的职位空缺不递补。考核政审时间另定。

  (四)公示。按照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远教育网和安远人才热线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

  七、待遇

  (一)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安远籍以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发给安置费2000元。

  (二)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3724030(人社局),0797-3729582(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