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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龙川县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2-3  来自于:课评集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安排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录用和福利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均纳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752219;举报或投诉电话:纪检监察6752632、人社局6882840.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龙川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格式(附:社保缴交凭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

  龙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2012年龙川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