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433015
联系人:倪老师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