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2-3  来自于:课评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433015

  联系人:倪老师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相关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