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收集拟聘用人员就业协议书,并要求毕业生承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1)毕业之前受处分;(2)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3)未能按时毕业。(此承诺写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里。)
(五)资格复审与考核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由用人学校对其资格、表现等情况进行复审、考核,同时对一些当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确认。学校复审后再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复审。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具体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1、实行编内聘用制,实行人事代理。
2、首次聘用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待遇,试用期满后与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五、其他
1.监督电话:
2.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2、《选聘岗位需求学科信息一览表》;
3、《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4、《证明》;
5、《选聘工作日程安排》;
6、《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7、南昌市教育直属学校(单位)网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