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宜春市教育局招聘128名教师的通知
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策应我市实施教育“三名”(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的需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市从事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市直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决定面向部属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招聘教师。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能力为重、品学兼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与待遇
1.对象:部属师范大学201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保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市直学校到部分部属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招聘学校及计划
学校 | 学段 | 学科 | 小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教育 财务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通用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
宜春中学 | 高中 | 6 | 7 | 3 | 2 | 2 | 3 | 1 | 4 | 5 | 3 | 3 | 4 | 3 | 2 | 48 |
宜春一中 | 7 | 6 | 8 | 5 | 3 | 2 | 1 | 32 | ||||||||
宜春三中 | 3 | 2 | 5 | 1 | 1 | 1 | 2 | 4 | 19 | |||||||
初中 | 2 | 1 | 1 | 4 | ||||||||||||
宜春实验中学 | 3 | 2 | 1 | 6 | ||||||||||||
宜春八中 | 5 | 4 | 6 | 2 | 2 | 19 | ||||||||||
合计 | 24 | 23 | 23 | 11 | 8 | 5 | 2 | 6 | 7 | 3 | 7 | 4 | 3 | 2 | 128 |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市直学校招聘2013届毕业生信息发布到部属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毕业生可以填写报名表,通过邮件方式先行报名(每位毕业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二)举办专场招聘会。宜春市人保局、教育局组织市直学校到部分部属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2012年12月3日,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12月7日,华中师范大学),组织报名,每位毕业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三)审阅推荐材料。学校审阅毕业生推荐材料,进行交流,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
(四)组织面试。分学校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在院校就业中心公布名单与面试时间、地点。
(五)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需要确定拟签约人员。由学校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保局、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就业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