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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堰经济开发区招聘25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30  来自于:课评集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

  2、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代课专业学科,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每个环节结束后予以公示。

  六、时间安排

  1、应聘者持相关资历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十堰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后行100米)登记报名(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150元)。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2年12月 7日到12 月9日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2012年12 月10日资格审查,在网上公示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2012年12 月13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及各种证件原件,地点设在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局7001办公室。

  4、2012年12 月15 日组织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五中。

  5、2012年 12月22日到12月23日组织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地点设在区实验小学。

  笔试、面试安排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加分办法

  1、开发区区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时间为准),按每满1年加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的加2分;被授予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加1分(以正式文件为准,不重复加分)。

  3、获省级优质课奖励的加2分、获市级优质课奖励的加1分,获区级优质课奖励的加0.5分(不重复加分)。

  加分计入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八、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8319892 13636163049 13972465746

  十堰经济开发区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