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jledu.gov.cn)、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jilinjobs.cn)、全国免费师范生就业信息网(http://sfs.ncss.org.cn)为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请省内外相关高校及免费师范毕业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2760337(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0431-88905321(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8905315(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七、组织机构
招 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及有关招聘组织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并对面试等招聘工作环节进行指导和 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省教育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与各市(州)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具体工作。同时,成立由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组成的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各市(州)成立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监督。
八、有关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各部门及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负责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3.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本方案其它未尽事宜,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师范处、人事处、高校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