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大庆龙凤区招聘23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龙凤镇中心幼儿园即将开园,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5名,保育员7名、业务副园长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心理障碍。
3、幼儿教师、及业务副园长要求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业务副园长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保育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户籍:大庆市户口。
三、工资待遇
业务副园长工资每月2500元;幼儿园聘任教师基本工资每月1300元加课时工资;保育员参照全区临时用工标准执行。招聘人员享受相应保险待遇。业务副园长、教师享受在职教师生活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呈报材料
1、呈报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9时至11月23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237室。
五、招聘办法
幼儿教师、业务副园长、保育员采取面试测评、体检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依次录用。录用人员体检合格者上岗,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
六、招聘时间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龙凤区一小学
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 凤 区 教 育 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