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聘程序
1、公布职位。金坛市教育局、金坛市人社局、学校组团赴有关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发布特聘简章,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特聘考核。
2、面试考核。金坛市教育局、金坛市人社局、学校在有关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由考核小组3名成员(其中1人为学科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核对象进行面试,就其成长背景、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考核小组成员填写面试考核意见并签名。面试成绩取3名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其得分保留2为小数。当场向面试对象反馈成绩。
3、确定人选。金坛市教育局、金坛市人社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人选,在特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组织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5、报批录用。体检合格,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审核毕业生档案,确认无误后到金坛人社局办理相关的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核定岗位。
六、特聘时间、地点
从2012年12月开始分别赴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组织特聘。
七、保障措施
1、成立由金坛市教育局、金坛市人社局、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优秀毕业生特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特聘优秀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特聘工作人员应该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理,对违反特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待遇
录用人员除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将发放安家费。
九、联系方式
江苏省金坛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王三龙:0519—82821004
顾荣如:0519—82835608
凌东:0519—82835608
十、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