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对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查实的,延缓聘用。公示后如出现岗位空缺,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为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为保证基层学校人员结构的稳定性,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新邱区。
被聘用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格坚持招聘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招聘教师工作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418-2862465
六、其它事项
(一)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新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阜新教育信息网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因应聘者个人原因,缺席笔试、试讲、体检、考核等环节,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新邱区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