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招聘
(一)考核招聘对象:免费师范生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考核招聘截止时间:2012年12月4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1、用人学校审核条件:用人学校审核应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签署是否同意参加应聘考核的意见;
2、用人学校成立学科考核专家组:每个学科考核专家组不得低于3人,且选拔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学科考核专家组临时抽调,实行回避制。
3、学科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考核方式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指定内容说课、借班上课、笔试等形式;学科考核专家组须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是否能胜任学校高中教学工作等考核情况做明确性书面鉴定。
4、县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用人学校共同组建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条件、学科专家组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班主任工作和学生工作、应聘理由等情况进行考核。
5、聘用:对综合考核符合用人学校高中教学需要的应聘者,由用人学校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聘者,由用人学校明确告知应聘者考核情况、结果。
四、考试招聘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4日
(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对照学校、对照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职位。
(三)报名程序、材料:
1、用人学校初审:应聘者到用人学校或到用人学校在高校设立的现场报名点参加初审;用人学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填写《隆昌县公开招聘2013年高中新教师报名表》,学校签注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其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由用人学校统一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2、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对用人学校提供的初审合格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复审。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人事代理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档案管理、非在职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奖学金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就读学校提供的所学专业、在校表现、学生会或校团委任职等情况证明原件、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时交笔试考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者交面试费80元/人。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12月6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1、开考原则
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低于1:3的,不予开考或缩减招聘指标。具体考试招聘指标根据招聘总指标核减考核招聘指标后于2012年12月5日在隆昌县教育网公布。
2、考试内容
考试分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知识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不指定参考用书,文化课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参照报考岗位高考学科标准;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文化课教师面试采取指定内容说课的形式,其他岗位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和规定内容测试。
3、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2012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在隆昌县第一中学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4、面试:
①对象: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等的,一并进入面试。2012年12月7日下午公告面试人员名单。
②时间、地点:2012年12月8日在隆昌一中进行面试,具体面试考生点名、抽签与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须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成绩按照100分制评判),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