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者不得入场。
2、招聘过程中,如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空缺名额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网上公布为准。
3、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通过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应聘人员因本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聘用后落户问题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执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联系方式
青岛城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qdcyrc.com
城阳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y.qdedu.net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86874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786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