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三类:A为教育管理类、B为器乐类、C为运动训练类。教育管理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管理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器乐类考试内容为交响乐专业基础知识;运动训练类考试内容为运动训练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集中领取笔试准考证:2012年12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城阳区教体局人事科(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或核减计划。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等(面试方式详见《201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按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结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