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范围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解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寓教于乐、调动学习热情等)、教学修养(举止文雅、穿着得体、精神饱满、普通话教学、生动流畅、讲解精辟等)和答辩(专业知识问答、综合知识问答)等。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27日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⑤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⑤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