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上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并可从替补人选中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3、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整个招聘过程,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务求为学校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保证学校办学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3、联系方式
电话:020-8331544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地铁公园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学校网址:www.GDQZ.com
邮箱:gdhqzx@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东华侨中学。
广东华侨中学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