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到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广东华侨中学传达室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寄往广州市起义路158号中学办公室(邮编:510030)。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由学校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教师岗位为试教或说课、职员岗位为技能测试)两轮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合格成绩均为60分。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校内外各学科或专业骨干进行命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职员岗位的笔试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地点为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广东华侨中学校内。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
①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内容:由面试考核小组研究指定。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在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次面试)
(四)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