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核
按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结果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