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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宁市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宣讲会的通知(三)

2012-11-29  来自于:海宁市高级中学

  (四)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核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监督电话:0573- 87226129 ,0573-87223148.

  海宁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