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专业
详见《长江大学2013年招聘计划》。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和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3.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一定的研究特长,近五年来,至少主持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以下同)或CSSCI收录。
4.国内外优秀博士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或CSSCI收录。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取得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PETS-5等其它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综合素质好、科研能力强,但CET-6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或没有参加CET-6考试的,须接受我校组织的外语测试,达到合格水平。
5.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6.个别特殊及急需专业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关于第一学历和外语水平的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是“211”“985”高校或专业性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所学专业属同一专业方向;
(2)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论著,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
四、相应待遇
类 别 | 安家费 | 科研条件经费 | 配偶工作 |
两院院士 | 协商议定 | 安排配偶工作 | |
千人计划 | 80万元 | 协商议定 |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 | 60万元 | ||
百人计划 | 50万元 | ||
青年千人计划 | 40万元 | ||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 35万元 | ||
二级教授 | 30万元 | 10万元 | |
三级教授 | 25万元 | 5万元 | 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
四级教授 | 20万元 | 5万元 | |
博士 | 15万元 | 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