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安排在30日16时,请收到通知的考生于15:50分集中准备笔试,笔试时间为20分钟,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由我局根据面试、笔试的情况,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结合报名意向,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聘用资格人员,招聘单位收取拟聘人员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并签订临时意向书。
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八)体检: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三甲以上医院(具体待定)进行体检,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陕西师范校园网内公示7天。
(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序号 | 流程事项 | 时间 | 地点 |
1 | 发布招聘信息 | 11月26日 | 陕西师范大学网站 |
2 | 毕业生报名 | 11月28日23时止 | 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 |
3 | 资格审查 | 11月29日 | 陕西师范大学网站 |
4 | 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 11月29日17时 | 陕西师范大学网站 |
5 | 面试 | 11月30日9时 | 文津楼307 1203、1204、1205 |
6 | 笔试、签订临时协议 | 11月30日16时 | 文津楼308 |
7 | 体检 | 待定 | 陕西三甲以上医院 |
8 | 公示 | 待定 | 陕西师范大网站 |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试用考察制度和聘用制度
1、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不转入我区教育系统,可挂靠在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公室;户口不转入南海,可回到原籍管理。
2、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可办理正式的聘用、转入户口和办理入编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259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育局。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