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40%、面试30%、专业水平测试(才艺展示)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水平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测试以授课方式进行。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之和的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就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7197(妇联组织联络部)
0731-8444154484431619
举报或投诉电话:0731-82689050(省妇联纪检组)
“中心”网址:www.hnfnrt.cn
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