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1.并于2012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选,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与岗位数之比为3:1.
3.面试(试讲)
(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由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