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对于个别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和博士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所应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试教(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内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邮编:421002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486660
招聘邮箱:hynu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ynu.cn
衡阳师范学院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招聘学科带头人、博士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