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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技师学院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招聘方案的通知(二)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学校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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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比例,达不到3:1开考比例,原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对少数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20%、试讲占5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就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试讲: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以授课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1—84613866(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于老师;杨老师;文老师。

  Email:lrxrsk@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316号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