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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万州江南中学校招聘20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正式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除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不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政审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3年7月31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江南中学报到,并按照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江南中学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南新区和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江南新区管委会、万州江南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王老师15826494685e-mail:saint198679@126.com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江南中学校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