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计算机等。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3:1的比例,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为确保招聘教师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内容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每人8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凭有效证明申请减免笔试、面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全面、客观、公正写出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限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与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工资为250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有关信息将随时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hjhq.gov.cn/823)上公布。
咨询电话:0553-3122356 390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