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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二)

2012-11-24  来自于:课评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2012年11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11月)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www.xinhuaedu.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2012年11月)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见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www.xinhuaedu.cn),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中教育经历由中学开始填写。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人员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见网站公告)。需携带以下材料: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原件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审核,审核结果于初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到本人。通过初核人员请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按时完成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初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1.第一类岗位考试

  (1)笔试: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答辩,应聘人员参加活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参与活动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二是模拟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前到后确定复审人员。

  (4)复审:复审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教育主题,面向学生群体,组织现场主题教育活动,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复审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复审不合格,将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前到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第二类岗位考试

  2.第二类岗位考试

  (1)专业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个人专项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包括说课和进班授课。针对我校提前通知的授课内容先说课:应聘人员面向考官,讲解指定授课内容的教学设计,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将指定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测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80分为合格,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前到后确定复审人员。

  (3)复审:包括组织体育活动或指导专业队训练,由考官根据表现情况给出分数。复审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复审不合格,将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前到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五)体检(2013年2-3月)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2013年3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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