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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2-11-24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有着优良传统的全日制高级中学。1978年被定为辽宁省重点中学,2006年被确立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现有教职工202人,46个教学班,在校生近3000人,是一所不断扩大的公办高级中学。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求,现面向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及“211”“985”类高校公开招聘10名高中教师。

  一、招聘计划: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人数 1 1 1 1 1 1 1 1 2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是2013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师范类优先、丹东籍优先),其中本科或硕士期间有一个阶段须是在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全日制毕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为人师表。

  2.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研究生学历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省二级以上、计算机省二级证书、英语六级以上证书、学习成绩好、具有高中教师素质和工作能力。

  3.应聘者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自荐信息表》,发送到KDYZ5163031@126.com或9775455@QQ.com,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7日。

  2.资格初审:招聘工作组参照报名人员相关信息按招聘岗位条件初审,学校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面试通知书。

  3.面试: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及学校三方组成的招聘小组到相关学校进行现场招聘和面试。各高校招聘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权重比例及面试内容

  招聘权重比例分配:面试占30%、说课占50%、答辩占20%。总分300分,其中面试、说课、答辩分别为100分,任何一项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

  (1)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应聘者须持本人的《自荐表》(须本人签名)、研究生毕业院校认证的专业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反映自己学历、水平、能力的各类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面试方法为应聘者发表演说,自我推荐。

  (2)说课: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必修教材。

  (3)答辩:答辩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4、经面试、说课及答辩后,按总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计划予以聘用,并签定《就业协议书》。

  五、注意事项:

  1.对因报名人员少等原因招聘组没到现场招聘的高校,采取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到宽甸县第一中学参加面试、说课和答辩。

  2.应聘者须将所有证书带齐,填好《自荐表》(须本人签字)、《就业协议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带到招聘现场。

  3、学校将对签定协议后的违约者按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

  宽甸一中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宽甸镇欢喜岭街178号

  邮编:118200

  咨询电话:0415-5122266、0415-5122836

  邮箱地址:KDYZ5163031@126.com

  97754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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