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本溪市教育局招聘13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择业期内(2010—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本溪市2012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1月19日—11月21日(8:30—16:30)
2.报名地点: 本溪市教育局人事处 (本溪市公安局对面)
咨询电话:2805912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必须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根据岗位要求,需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限报到地点为本溪市教育局或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示原件,交付复印件1份,要求用A4规格,须交二寸近照两张。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者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必须相符。
四、考试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查所报岗位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本溪教育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随时关注。
五、聘用办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限定只招聘研究生的岗位,研究生报名后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聘用。即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1.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应届毕业生将到毕业院校考核,往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社区考核。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教育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确保新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处和市教育局监察处对这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新教师招聘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监察处:2805921
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280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