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在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市人社局http://www.tjtalents.com.cn、学院网页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栏”)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填写《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我院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或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核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市人社局http://www.tjtalents.com.cn、学院网页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查询。咨询电话:022-26987939
(四)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注:公示——均登陆学院网页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