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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邯郸武安市招聘197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2-11-24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邯郸武安市招聘197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2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局机关地址: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对象、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生源地为武安市的(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我市所属中小学拟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共四类:高中(含职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30名,职教中心紧缺学科教师26名,全市调配教师52名,农村缺编乡镇定岗补充教师89名(详见2012年武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报考高中(含职高)类、职教中心专业教师类岗位须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全市调配类岗位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学校定岗补员类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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