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高中(含职高)层次岗位、职教中心紧缺学科专业课教师岗位、全市调配类岗位根据各类别、各学科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乡镇学校定岗补员类教师岗位根据面试分组情况,各组平均分配录用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在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其在校表现、学籍档案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报考同学科、同岗位或同组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除报考职教中心(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外,其他岗位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办理聘用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聘期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但聘期内不予调换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教育局、人社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市电视台、市报进行信息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0-5532505 0310-5639559
监督举报电话:0310-5652462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作出调整。
附件:《2012年武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