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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鹰潭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二)

2012-11-23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与考试成绩

  考试采取手语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 手语测试:内容为文字翻译、对话翻译、歌曲手语翻译,分值为30、30、40,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测试时间为10分钟。

  2.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鹰潭市小学各年级现行使用教材,分为写教案和说课两部分,各占50%,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测试时间:写教案为90分钟,说课为15分钟。

  (五)考试顺序及要求

  手语测试、写教案、说课。

  手语测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写教案和说课。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写教案考场。教案写好后上交由评委评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直接按教案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说课材料。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说课考场,说课结束后,直接离开考点。

  (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如招聘中出现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得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在和鹰潭人才网、鹰潭市教育局公告栏、鹰潭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和享受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七、监督投诉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6440388

  市监察局:0701—6440720 市教育局:0701—6229125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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