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
(1)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大专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中师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
(3)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幼师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12月16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陆丰人才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公布。
(二)资格审核
笔试合格分数为120分。
1、确定面试对象。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额末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分别按“基础知识、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职位面试对象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则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职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后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剩余名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赴外地采取面试形式补充聘用。
(2)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示。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鉴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其中,国家任务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职位代码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则按确定面试对象(1)递补方法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按资格审核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