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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化工大学度人才招聘启示的通知(四)

2012-11-22  来自于:课评集

  (二)高层次杰出人才

  “高层次杰出人才”计划是为了吸引和汇聚国内外的杰出人才,作为学校学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或者学术骨干,促进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带动学校学科快速发展,开拓和引领新型和交叉学科方向发展。凡达到相关要求的,学校将提供相应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解决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问题。

  1、A类人才:本领域内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具有担当我校学科支撑方向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学科建设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的学者。入选者将被聘为学校特级职务岗位,提供2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和实验用房、2-3居室生活用房、若干科研助手编制等待遇。

  2、B类人才:在本领域内取得突出的学术成绩,具有担当教授职务岗位、博士生导师和某学科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和水平,拥有丰富的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经验,发展潜力巨大,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未来5年内有望达到“长江”和“杰青”相当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并须有独立承担国内外研究课题的经历和在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成果。入选者将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四级以上岗位,提供1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80平方米以上办公和实验用房、2居室周转生活用房、1-2名科研助手编制等待遇。

  3、C类人才:在本领域内取得优秀的学术成绩,具有担当副教授以上职务岗位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人的教学或科研方向为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急需的学科方向,可以胜任现有学科或新型交叉学科某研究方向的带头人,应具有“北京市新星计划”入选者以上学术水平且有望在入校后2年内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并须有独立承担国内外研究课题的经历和在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成果。入选者将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七级以上岗位,提供3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结合团队建设情况提供相应办公和实验用房、1-2居室周转生活用房等待遇。

  特殊类型人才的条件待遇可面议。

  (三)优秀青年后备人才

  “优秀青年后备人才”计划是为了吸引和汇聚国内外优秀的青年人才,为青年人才的发展提供快速发展的平台,以满足学校青年人才后备梯队建设的需要。

  招聘要求:30岁以下,本、硕、博毕业于我国“985工程”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相关专业,师从国内外本领域一流专家,或者本科毕业于“211工程”以上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相关专业,且在国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本人研究方向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优先考虑新型学科和交叉学科方向。学术成就方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6篇以上SCI(SSCI)论文,且有3篇论文以上发表在本学科领域顶级期刊上。

  相关待遇:聘为校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根据不同的研究项目内容和任务,按照项目资助方式,提供2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经费;为其在首聘期三年内2000元/月租房补贴。

  (四)青年教师

  招聘要求:应届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在相关科研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具有教育部直属211本科学历;学科研究方向应符合相关招聘方向。

  待遇:学校事业编制,解决北京户口,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及各类补贴。

  (五)长期外籍专家

  长期外籍专家指具有国外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愿意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与我校合作的外籍专业人员。一般需在我校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

  凡达到相关要求的,学校将为其提供相应薪酬待遇,包括两部分:一是付给外籍专家本人的工资部分,二是提供给外籍专家的交通费、旅游补贴、住房或租房补贴,及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的医疗保险等。另外,学校还为其每年提供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和来华人员团体综合保险。

  鼓励和欢迎国外教授利用学术休假时间来我校从事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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