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类别
(一)国家海外人才计划
1.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延揽海内外中青年学界精英,培养造就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带动国家重点建设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而设立的专项计划。
招聘要求:在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2个月以上。
相关待遇:教育部为讲座教授提供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我校将校为长江学者提供充足的科研和办公用房及研究所需的实验设备条件,配备专门的助手和组织梯队。除以上待遇外,同时享有我校高层次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2.国家千人计划项目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我校“千人计划”获得者将享受以下待遇: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除以上待遇外,同时享有我校高层次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
招聘要求: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
2)千人计划短期项目
招聘要求: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已与我校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招聘要求: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引进后全职在我校工作;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