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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南岸区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四)

2012-11-22  来自于:课评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qhrss.gov.cn)和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合格的考生(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0日17:00前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招聘手续,各招聘单位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各公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监察局负责监督,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

  六、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二)面试

  1.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11日在中国?重庆?南岸网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3.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面试费用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缴费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2012年12月13日登陆网站www.cqzk.cn/2012gz

  附件: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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