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待遇
(一)“楚天学者”待遇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黄州学者”特聘教授招聘条件分别按《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冈师范学院“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黄冈师范学院“黄州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楚天学者”除享受湖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待遇,学校配套以下条件:
1、安排住房一套。
2、提供固定办公室及相应设施。
3、配备教学科研助手1名。
4、提供固定实验室或科研条件经费:特聘教授30-100万元(视学科而定),讲座教授、主讲教授10-30万元,楚天学子5-20万元。
(二)“黄州学者”待遇
讲座教授资助经费每人每月人民币8000元;特聘教授资助经费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主讲教授资助经费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黄州学子资助经费每人每年人民币2万元。
“学者计划”人才如人事关系调入我校,可同时享受安家费20万元,提供过渡房源,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科5万元;安置配偶正式工作。
(三)教授、博士待遇
1、安家费
教授且博士:15万元。
教授、副教授且博士:8万元。
博士:5万元。
2、住房。提供校内过渡性房源,供引进人员租住。
3、科研启动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理科5万元,文科2万元。
4、校内岗位津贴及课酬标准。在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前提下,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教授岗位津贴及课酬津贴;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及课酬待遇。